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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史知识连载三——民建的国是主张2015-07-17 10:33:04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3030次民建的国是主张 民建成立大会通过的《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民主建国会章程》《民主建国会政纲》等重要文件,提出了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张和对时局的看法。概括起来,就是要求民主,要求建设。《章程》规定,民主建国会“以团结各界思想进步行动踏实之分子,合力推进民主政治,并以互助方式发展各种有利建国之事业为宗旨”。 民主建国会的国是主张,反映了当时民族工商界、教育文化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和帝国主义压迫,要求和平统一、民主建国的愿望。这些主张,与当时全国人民对和平、民主的要求,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纲领的要求,有很大的相同性。这为民建后来与共产党的合作提供了基础。 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民建企图在国共之间走一条“中间路线”,反映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特点。如在成立宣言中提出:“我们不是一个党同伐异的政党,我们对于一切为民主建国而努力的党派和个人,都愿保持极度的友善,然而同时保留对于任何方面的完全的批评自由,我们愿以纯洁平民的协力,不右倾,不左袒,替中国建立起来一个政治上和平奋斗的典型。对于美苏两国,必须采取平衡政策,以求获得双方的亲善和协助。”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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