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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章会史知识讲座(65)—— 会史知识连载四十四(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2015-11-11 14:19:57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4629次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中发〔1989〕14号文件)于1989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并于1990年2月8日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 这个文件是在中共中央主持下,由各民主党派参与研究、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其本身就是多党合作的一次成功实践。文件既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原则,又体现了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精神,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意志,是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的制定与颁发,标志着我国的多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文件颁发以后,民建中央及时向全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认真传达学习,在成员中普遍深入地进行多党合作教育,在全会形成学习贯彻、广泛宣传的热潮。随着中共中央14号文件的实施,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确立,进一步激发了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历史责任感和政治热情,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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