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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章知识连载九——会员的义务

2015-07-17 10:04:40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2356

会员的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

(二)遵守章程,学习会史,热爱会的事业,执行组织决议和决定,努力完成会的任务;

(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四)相互帮助,增进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发挥带头和桥梁作用;

(六)参加组织生活,交纳会费。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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