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建议被采纳
1993年1月,孙起孟邀请一部分会内外法律工作者,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宪法的问题举行座谈,随后民建中央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
2月22日,民建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宪建议,得到万里委员长的批转指示。3月1日,民建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议》。3月6日,在江泽民主持的民主协商会上,孙起孟再次提出,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
民建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采纳。3月14日,中共中央向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的补充建议案》。其中第一条就是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月29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作为补充条款写进宪法。
宪法的这一修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向世界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一制度的信念,要求各政党、各团体和所有公民必须认真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