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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0-10-20 14:39:49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朱新峰 浏览:6909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执政能力和水平有了飞速的提升。为适应新时代形势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需要,更好地担负起参政党的历史重任,在执政党不断完善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各参政党也需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才能使两者相互对应,相辅相成,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也就是说,完善参政党的自身建设,从而提升整体的综合素质,是历史和时代的要求,而构建和强化参政党的内部监督机制,不但是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保障参政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新形势下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要性

参政党内部监督,是指民主党派组织内部对其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以及各级组织和所有成员的自我约束和制衡,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奋斗目标、重要任务、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保障从中央到基层组织每个成员的合法权益,并督促其履行相应的义务,追究渎职、失职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它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和完善参政党内部监督,是政党建设规律的反映

政党建设规律,就是政党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反映和规定政党生存、发展、活动的内在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任何政党都要不断地优化和完善,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新世纪新形势,中国参政党已不同于建国前的民主党派,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民主党派,其性质、任务和地位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参政党建设的现实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社会转型孕育而生的各种机遇和挑战,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都面临着国际国内多方面的考验,特别是党派成员数量增加、结构变化和思想状况多样的新情况,使“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的历史性课题更为紧迫地摆在参政党面前。任何政党都有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任何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凡政党就必须重视党内监督,执政党如此,参政党亦是如此。没有内部监督的政党是不完善的,构建内部监督机制,是参政党的基础建设,是使参政党更好地发展的组织保障,也是一个政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面临的课题。参政党内部监督的目标之一,就是使参政党能够根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定位,切实履行功能,并顺应时代变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功能,以促进基本政治制度的健康发展。为此,参政党也要相应地不断调整自身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制,以便更加有效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功能。中国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的,带有强烈的时代痕迹。毫无疑问,民主党派要适应政治运作的需要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是参政党建设必然涉及的一个重大问题。参政党内部监督是参政党认识政党建设规律之后所采取的自觉行为,有助于参政党严格规范自己成员的用权行为,保持民主党派组织的进步性和纯洁性,对于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责和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二)规范和完善参政党内部监督,是保证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的需要

监督的实质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就是要对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进行科学和合理的配置,使所有的权力机构和执掌权力的人员都受到一定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人民授予的权力能够真正为民所用,为民所控。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文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各民主党派虽然不像中国共产党那样掌握全国政权,面临着为谁掌权和如何用权的巨大考验,但作为参加国家政权的参政党,毕竟不是完全与权力无涉。200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下达以后,许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被推荐到各级政府机关和法院、检察院担任实职领导职务。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民主党派在政府和政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成员将会日益增多。这些公务员队伍中的民主党派人士都具有双重的身份,既是参政党的一员,又是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行使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权力与监督始终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关系。这些民主党派干部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必须以双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必须受到双重约束,既要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又要符合民主党派成员标准;既要受国家法律和行政纪律的约束,又要受各自政党组织的纪律的约束。虽然担任领导职务的非中共党员干部,都是经过严格程序选拔出来的,但他们中有些不能严于自律的人在手握实权之后,由于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同样也会犯错误,甚至个别的还成为腐败分子。因此,管好这些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是参政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新形势下参政党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加强治党,是保持参政党的进步性和纯洁性,增强参政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我国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对参政党肌体产生侵害,民主党派成员中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案件时有发生,在推荐代表人士、任职安排、协商选举中也有个别买官卖官和违反民主集中制度、非组织活动等现象存在。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会严重伤害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会给民主党派形象抹黑。

与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党内外的监督机制相比,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章程中还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和专门的监督机构,这是参政党建设的一个缺陷,而且也会影响到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非常必要。

(一)民主党派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的要求。

民主党派若要实现其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必须全面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就需要民主党派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不断了解和掌握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和基层成员的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政治行为,确保其与党派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一致性。

(二)民主党派加强垂直纵向管理的需要。

民主党派缺乏有力的垂直纵向管理控制,中央对地方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的政治态度、政治行为、从政行为缺乏直接了解和掌握,也就难以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因此,民主党派更应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从上至下的内部监督,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的作用。

(三)民主党派缺乏单位管理的控制机制这一特点的需要。

与中共不同,民主党派不存在与其成员工作单位一一对应的基层组织。这导致民主党派不可能对其成员进行日常直接监督,所在单位对党派成员的教育管理也不可能象中共党员一样严格要求。有些成员当上领导,一旦有权,则放松要求,淡薄组织纪律观念,违章违纪违法的事件不断出现。党派内部监督客观上形成了管理无力、监督失控的情况,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也不利于民主党派培养和选拔后备干部,输送合格参政人才的需要。

(四)民主党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

伴随改革开放,一些消极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评判标准左右了人们的生活,权力腐败出现扩延的趋向。这给民主党派成员带来消极影响。进入国家机关的个别民主党派成员滥用公权、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因此,民主党派也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做好事前监督,防止腐败在民主党派内部的蔓延;做好事后监督,惩治腐败分子,维护民主党派形象。

(五)民主党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密切联系党派成员的需要。

党派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往往与党派自身的形象相联系,因此,党派及其成员的进步性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党派的履职能力是通过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以及社会服务等形式实现的,它不同于执政党直接面对社会各种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群众有天然的密切联系。因此,参政党要实现其政治纲领和目标,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更加密切联系和团结党派成员及其代表人士,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就必须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党派内部监督和进步性建设。

(六)客观实践的需要。

从几十年的客观实践看,构建参政党的内部监督机制也是十分必要的。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八个参政党共有成员约6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参政党的队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参政党总人数约70万,许多成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部门负责人和政府各部门的特约员。

多年来,参政党的广大成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个别在政府担任实职的同志没能够经受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个别党派的领导干部徇私舞弊,不能秉公办事;个别党派成员利用参政党的身份进行了不适当的活动,凡此种种。最极端的要算刘涌黑社会集团案件的暴露。刘涌利用与致公党内部某领导的特殊关系,不但加入了致公党,还谋取了党内职务,进而当选了人大代表。此后便是肆无忌惮的疯狂作案,一边聚敛钱财,一边大肆行贿,直至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恶果。这一事件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值得全体参政党成员深刻反思: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作用,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历史的大舞台上竞相表演,参政党不可能是一片净土,势必会受到影响。二、随着参政党政治地位的日益提升,自身队伍的不断扩大,时代任务的逐渐加重,社会认知度的与日增强,仅仅靠正面宣传、引导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才能使参政党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自我更新、自我完善中适应时代的发展。三、从参政党内部监督的现状看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许多参政党的章程中对内部监督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更没有建立起适应现阶段参政党组织结构的内部监督机制。因此,尽快建立参政党的内部监督机制不但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它是参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进步,是严格参政党的内部纪律、维护参政党内部团结统一的重要进步,在参政党的发展史上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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