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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章知识连载二——民建的地位

2015-07-17 09:55:30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2327

民建的地位

 

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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