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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泰安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4-12-12 12:03:11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3531

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文件

 

泰建发[2014]7号


 

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

全会精神的通知

 

民建各支部、各专委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全面深化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重要会议。会议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全面部署了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建市委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民建省委和中共泰安市委的部署,现将学习贯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整体部署,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次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民建市委及各支部、各专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会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文件,特别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对《决定》的说明。通过学习,清醒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清醒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清醒认识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广大会员都要认真做到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保证一切行为都在法律规范的轨道中进行。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养成法治思维,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精神合力,为推进法治泰安建设贡献力量。

二、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言献策。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从总目标、五个体系和六项重大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系统部署。近日召开的中共泰安市委十届八次全会,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山东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泰安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泰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目标。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为民建市委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紧密围绕中共泰安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就法治泰安建设献务实之策,出促进之力。要积极参与民主协商,通过协商会、座谈会、政协提案等各种途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就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守法等深入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捍卫公正司法,积极参加司法机关召开的有关协商座谈会,对司法工作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担任各级法院、检察院特约人员的会员,要大胆建言,切实推进严格司法。要充分发挥会内从事法律工作的会员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开展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宣传讲授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等不同形式的公益活动。

三、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要通过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我会的政治把握能力,不断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共识,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各支部、各专委会要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把学习《决定》与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民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会员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不断推进民建事业发展,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各支部、各专委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引导广大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泰安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的重要部署上来,统一到《决定》及市委《意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市委会网站和《泰安民建》刊物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刊登会员的理论研究文章或学习心得体会,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学习贯彻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民建市委。

 

 

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民建泰安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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