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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章会史知识讲座(57)——会史知识连载三十六(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2015-10-12 15:59:32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3981次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9年10月11~22日在北京举行。民建出席大会的代表有361人,代表着18339名成员。 大会由胡厥文致开幕词,胡子昂作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在总纲中对民建的性质作了新的阐述:“中国民主建国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民主党派,主要由工商界中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以及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新章程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纲领,确定了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即“团结、教育、帮助成员为实现我国新时期的总任务,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贡献力量,并在实践过程中改造世界观。” 大会选举了由175人组成的新中央委员会。在随后召开的三届一中全会上,选举胡厥文为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子昂、孙起孟等11人为副主任委员,黄凉尘为秘书长。 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民建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民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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