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政协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先后进入解放区,这样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条件已经成熟。1949年6月15~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筹备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民建有12名代表参加。会上,黄炎培被推举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孙起孟、阎宝航、罗叔章被推举为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9月17日,新政协第二次筹备会议召开,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新政协筹备会《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民建协商产生12名正式代表,此外,其他界别的民建成员或以后加入民建的政协代表还有40多人。
1949年9月21~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各民主党派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商国是。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在会上,黄炎培、李烛尘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9月22日,民建总会向大会发出贺电,并保证今后为彻底执行大会决议而努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团结全国各被压迫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具有广泛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具体组织形式。民主党派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加人民政府工作,标志着我国的民主党派走上了新的历史道路,民主党派已经不再是国民党统治下的在野党、“不合法团体”,而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担负管理和建设国家重任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纲领》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合作共事关系,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政党格局,开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纪元。